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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观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署,兰州黄河复牌一字涨停

2024-11-08 17:11:04        来源:

经历了漫长的快十年的“内斗”终于要结束了!

11月7日晚,兰州黄河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签订了框架协议,后者控制的湖南鑫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远股份,新三板上市)未来拟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盛投资)50.7%的股权,交易完成后鑫远股份将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实控人将由杨世江变更为谭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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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上午复牌后,兰州黄河(000929)一字涨停,报8.78元/股,上涨10.03%,总市值16.31亿元。

11月1日,兰州黄河发出公告称,收到实控人杨世江及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新盛工贸)通知,获悉其正在筹划转让所持新盛投资股权,主要交易对手是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昱成),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兰州黄河从当天开始停牌2个交易日,后延长停牌至7日。

据了解,新盛投资和湖南昱成分别是兰州黄河的第一大、第二大股东,背后分别是兰州黄河实控人杨世江家族和湖南地产富豪谭岳鑫。

2008年,持有兰州黄河集团债权的长城资管公司因战略转移退出,在兰州黄河大股东的介绍下,谭岳鑫控制的湖南鑫远与兰州黄河集团、新盛工贸签署了三方协议,湖南鑫远将接过长城资管公司所持兰州黄河集团的特别债权资产包,受让新盛投资49%股权和新盛工贸45.95%股权,三方还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湖南鑫远注入新资产后将控股上市公司,原大股东一方退出。

2011年,同为谭岳鑫控制的湖南昱成受让了兰州黄河9.29%的股份,成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由于湖南鑫远也通过新盛投资、新盛工贸间接持有兰州黄河的股份,二股东谭岳鑫一方的直接、间接持股与大股东杨世江一方的持股不相上下。

2015年,兰州黄河终于宣布控股股东新盛工贸与湖南鑫远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后者拟通过定增和资产置换方式实现借壳上市,完成后兰州黄河的主业将变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和污水处理业务。但在2016年的5月股东大会上,重组方案遭到了中小股东集体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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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数月的停牌期间,A股全面转跌,形势对资产重组愈发不利。为提振投资者信心,杨世江于2016年9月通过新盛投资等控股公司增持了两百多万股,并承诺6个月多月不减持。但不到一个月,杨世江就减持了上百万股。这一决定不仅违反不减持承诺,还违反了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卖出前须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2017年,深交所对杨世江及新盛投资公开谴责处分。

2017年4月,湖南昱成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有6名非独立董事都是实控人的关联人(父亲、兄弟等),实质上是杨氏家族企业,要求罢免关联人杨纪强、杨世汶董事职务,提议选举谭岳鑫及湖南鑫远的副总裁为董事。  

此后,双方矛盾深化、互诉不断。谭岳鑫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双方共同持股的新盛投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受理湖南昱成提出对新盛投资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杨世江一方则认为两次重组失败都是谭岳鑫一方的问题造成,失败后对方走上了恶意违约之路,兰州黄河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谭岳鑫一方返还对新盛投资49%的股权。在双方达成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后,诉讼很快走向和解。11月4日,在停牌期间,兰州黄河集团放弃了返还股份的要求。

11月7日晚间,兰州黄河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为解决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之间长达数年的纠纷诉讼,通过一揽子交易彻底理顺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分三步完成,第一步完成后昱成投资持有天曙实业51%的股权,黄河集团持有天曙实业49%的股权;第二步完成后昱成投资将持有新盛投资100%的股权,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由杨世江变更为谭岳鑫,杨世江一方则持有天曙实业和新盛工贸100%的股权;第三步完成后鑫远股份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谭岳鑫。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文·图丨奔流新闻记者 徐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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