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出台新规,自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确诊后可休1至2日“痛经假”,这一举措赢得众多点赞。事实上,全国已有17个省(区)制定了相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释放出全社会关心保护女性的政策善意。
女性在生理期往往面临诸多不适,痛经更是许多女性的“难言之痛”。“痛经假”的设立,是对女性生理痛苦的正视与关怀,不仅体现了对女性健康权益的尊重,更有助于提升女性的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彰显了社会的温情与进步。
然而,在为这一暖心规定点赞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现实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中,部分女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尽管全国多地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但法规宣传力度不足,许多女职工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有女职工从未听闻过“痛经假”。另一方面,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执行不到位,漠视女职工权益。加之传统观念的束缚也使得女职工在权益受侵害时往往选择沉默,甚至有女职工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敢发声主张权益。这使得原本善意的法规难以发挥应有效力。
“痛经假”规定的出台,只是女性权益保护的起点,要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根,需要加强宣传普及,提高女性对自身权益的认知,让女性劳动者知晓“痛经假”的存在并敢于发声争取权益;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政策,制定企业内部女职工权益保护细则,明确“痛经假”等权益的执行标准和流程;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惩处,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比如将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
“痛经假”规定是一项暖心政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法规落实落地,让每一位女职工切实感受到包容与关怀,温暖才能持续传递,女职工才能在职场中感受到尊重与关怀。
文|奔流新闻评论员 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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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4:34:5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