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恶意“别车”、恶意减速阻挡后车,超速追逐,这些开车时的斗气行为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9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家寺高速公路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日查处一起高速公路恶意“别车”交通违法行为。
8月17日,张家寺高速公路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驾驶车辆在G6京藏高速河口至花庄段恶意“别车”行驶。
民警出警后了解到,驾驶重型货车的白某因为小型客车驾驶人李某在超车时影响其正常行驶,于是心生不满,便与同行车辆对李某进行恶意“别车”,小型客车驾驶员李某也因不满白某的报复行为,而做出了超车后恶意减速的行为……就这样大货车与小客车驾驶人在高速上多次恶意别车、恶意减速,并在行驶过程中透过车窗指责对方,一路斗气行驶,十分危险。
民警在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小型客车和重型货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兰州公安交警提醒:“路怒”驾车害人害己,恶意别车、开“斗气车”不仅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控制好情绪,守法规知礼让,不要因一时之气,酿成大祸害人害己。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秀芸
2022-09-03 11:25:01 来源:奔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