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4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林草局六部门共同编制完成的《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报》显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总体巩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3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均与2022年持平。2023年沙尘天气呈频次、强度双增的变化趋势,14个地级城市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1168天•次,同比(762天•次)增加406天•次,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未出现酸性降水。
2023年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优于全国(89.4%)6.5个百分点。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2年相比,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全省3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100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我省张掖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城市排名中分别位列第4、13、21名。
2023年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沿黄流域3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沿黄9市州6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有57座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79%、97.16%和97%以上。
我省持续加强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评估显示,2023年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整治成效持续巩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逐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省出台《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重点碳排企业核查与履约,组织完成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19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
文·图丨奔流新闻记者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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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23:19:02 来源:奔流新闻